从念斌投毒案看“现场重建”在中国刑事辩护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14/9/6 9:17:48 点击数:
导读:以我之力,重塑正义之身——刑事法诊所讲座:从念斌投毒案看“现场重建”在中国刑事辩护中的应用讲座档案:时间:2012年4月18日18:40—21:20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端升楼407教室。主讲:乐陶居士——张燕生律师,…

以我之力,重塑正义之身

——刑事法诊所讲座:从念斌投毒案看“现场重建”在中国刑事辩护中的应用

讲座档案:

时间:2012年4月18日 18:40—21:20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端升楼407教室。

主讲:乐陶居士——张燕生律师,念斌投毒案中的辩护律师。

主题:犯罪重建在刑事辩护中的应用。

案例:“历时五年,四判死刑”的念斌投毒案。

 

      司法的真谛是追求公平与正义,公平正义的核心就是惩恶扬善,惩恶扬善便要求查明事实的真相,进行犯罪重建,而律师们在“犯罪重建”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犯罪重建也称为犯罪现场重建、现场再现、现场重建等等。其主要是对已有的物证、证言等搜集并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进行犯罪行为全过程的模拟实现。

                                

       张燕生律师以念斌投毒案为例,为我们讲述了其通过“犯罪重建”的方式对其案件控诉材料中的几点质疑。使得同学们对于该案件为何久经审判,几经浮沉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张律师谈到,“犯罪重建”不仅是在研究侦查机关如何进行调查取证,同时,也是让旁观者明白证据是如何证明一个人犯罪或是无罪的。她指出,犯罪重建有几大精髓:重建对道德规范的严格要求;对证据的解释;整体论;运用逻辑学的科学分析方法;科学的检验方法——“证伪”。而从犯罪重建的角度来看念斌投毒案,便发现其中存在着:侦查错误、偏见、“围观者效应”等七大不足。

                               

      已然座无虚席,甚至还有许多同学搬着凳子来听这次讲座的教室,在张律师的发言中数次响起雷鸣般的掌声。而在同学发言的环节,更有许多的同学积极发言,畅谈其对该案件的看法,其发言也得到了张律师的肯定。

                               

      在讲座最后的提问环节,面对同学提出的“做律师是否也会有恐惧与害怕”问题之时,张律师坦言:会害怕。在案件漫长的审理过程中,会遭遇被害人、检察机关、甚至是网民的一些侮辱的言辞和过激行为。可是,这些都是值得的。

      虽然两个半小时的讲座稍显漫长,可是参与讲座的同学们却始终保持着热情听到了最后。也许,在那一刻,他们感受到了自己作为一名法律人神圣意义的存在。我们,法律人,秉持着查明事实真相的执念惩恶扬善,心中永远坚守着对于公平意义的追求。以我之力,重塑正义之身。

 

文/ 方芳

图/ 刘恩宏 易冰鑫

【编辑】刑司记者团


上一篇:犯罪重建在刑事辩护中的应用 下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039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