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需谨慎 卖家“逃逸”避执行

  发布时间:2012/8/25 15:25:48 点击数:
导读:作者:叶绍荣发布时间:2012-07-1609:46:43刘女士上网购买价值四万元的某品牌家具,淘宝商城(现已改名为天猫)某专卖店涉嫌欺诈,构成虚假销售,法院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法判决撤销买卖合同,该涉案商家返还刘…

作者:叶绍荣  发布时间:2012-07-16 09:46:43


 

刘女士上网购买价值四万元的某品牌家具,淘宝商城(现已改名为天猫)某专卖店涉嫌欺诈,构成虚假销售,法院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法判决撤销买卖合同,该涉案商家返还刘女士货款四万元并增加赔偿刘女士四万元共计八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调查,涉案商家仍用以前的阿里旺旺用户名挂在淘宝商城网上继续销售货物,但实体店面已人去房空。

2010年4月,刘女士在淘宝网上看到某专卖店的广告宣传,相中了其中几款家具,遂于2010年5月1日向涉案商家订购了床、床头柜、餐桌等家具,总价款为四万元。该涉案商家承诺家具为实木家具,且特别保证雕花部分绝对为实木。2010年6月16日,商家将货物送到,刘女士也随即付清全部款项。谁想没过几天,刘女士即发现,所购家具上的雕花脱落,根本不是实木。故诉请法院要求撤销合同并双倍赔偿货款。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依双方申请,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涉案家具主材材质并不都是实木,涉案商家构成欺诈销售。法院据此判决涉案商家返还刘女士货款四万元并增加赔偿刘女士四万元共计八万元。因该涉案商家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义务,刘女士依法向法院申请了执行。

据悉,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该涉案商家进行了相关司法调查,没有查寻到相关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法院发现涉案商家仍用以前的阿里旺旺用户名挂在淘宝商城网上继续销售货物,但实体店面早已转让给他人,无从寻迹。“网络购物有其特殊性,大件物品诸如家具、电器等商品买卖一定要谨慎。在网络这种虚拟环境里,卖家的真实信用情况、售后服务状况、偿债能力等交易信息买家往往事先无法详尽地调查了解,一旦发生交易纠纷,卖家随意变换实物店铺地址以逃避法院执行,维权就极为不易。”执行法官解释道。目前,该案法院仍在继续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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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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