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退房的法律条件和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0/3/1 16:16:57 点击数:
导读:原创文章作者:于森时间:2010-01-1310:05:30点击查看评论前几天刚在博客上及焦点房地产网上写了《退房的条件和程序》,不断有业主打来电话,咨询有关退房的…

原创文章 作者:于森  时间:2010-01-13 10:05:30  点击查看评论
 
 

  前几天刚在博客上及焦点房地产网上写了《退房的条件和程序》,不断有业主打来电话,咨询有关退房的相关事宜,再接着写《买房人退房的法律条件和注意事项》以助业主。
  买房容易退房难!很多购房者在房产降价以后,以房产价格下跌或者售楼小姐欺诈为由起诉到法院,像这种诉由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价格的下跌属于市场因素,不属于开发商的过错,售楼小姐的夸大其词,一般也不会写到合同中去,一般也会因为购房者缺少证据被法院驳回,像这种无功而返的诉讼屡见不鲜,是因为广大购房者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为了解决大家的疑问,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于森律师对于购房者在什么情形下才可以要求退房专门进行了实务性的论证和总结,再次得出退房条件如下:

    
一、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属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比如说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形下就与购房者订立购房合同,向类似这种在开发商在没有取得相应手续下订立的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作为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房。

    
二、开发商的根本违约行为具体包括: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开发商单方面变更设计;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买房人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1
.延迟交付房屋

  这种情况是目前购房者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到了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交房或入住通知。一般超过三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
.开发商没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

  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

    3
.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安全存在隐患,房屋的质量是重中之重,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通过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影响居住等。
  4
.如期拿不到产权证或者根本拿不到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若双方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营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者入住多年也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三、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且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如何让处理

    
目前,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3%),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法院将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四、无法得到贷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为此,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款及其利息。

五、退房的注意事项:

 1、提出退房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由此可见,提出退房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注意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否则,及丧失解除权。

2、谨慎收取开发商的文件。开发商为了减轻其违约责任,或者掩盖其违法买卖商品房的违法行为,或者为了麻痹、剥夺房屋买受人行使退房即解除合同的权利,会给业主发短信、发传真、发特快专递、发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业主,业主一定注意不要轻易签字,保留上述文件以备诉讼之用。

3、敢于向开发商说不。开发商在给业主收房或者入住通知时,会通知业主缴纳物业费、开口费、取暖费等与购房合同无关的费用,开发商无权要求业主缴纳上述费用,因此开发商要大胆说不。

4、保留开发商的宣传材料和承诺书,以备诉讼之用。

5、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大胆给开发商发送文件、函件等,形式包款但不限于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等,更要注意保留上述函件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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