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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刑事司法制度改革论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9/27 11:00:17 点击数:导读:作者:暂无来源:中法网编辑:时间:2006-8-2310:24:00点击:1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为了促进和配合这次修改工作、深入探讨刑事诉讼法…作者:暂无 来源:中法网 编辑: 时间:2006-8-23 10:24:00 点击: 1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为了促进和配合这次修改工作、深入探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帮助各司法机关了解并掌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进展情况,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刑事司法制度改革论坛”,为立法机关建言献策、为贯彻落实奠定基础。欢迎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论坛及征文撰写工作。
一、参加对象
各级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的有关领导及业务骨干,各律师事务所的刑事法律律师,以及高校、社科研究机构从事刑事诉讼法教学研究的人员。
二、论坛主题:《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刑事司法制度改革
论坛专题:
1、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与原则的补充、修改和完善
2、 正当程序与强制措施制度
3、 审前程序与审判程序制度
4、 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若干问题
5、 律师在审判前阶段的地位和作用7、 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6、 检察改革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有关问题
三、拟邀专家及研讨方式
本次论坛拟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的刑事诉讼法专家做专题报告,论坛将分组专题研讨。
四、时间与地点
2006年9月下旬,福建省武夷山市(或厦门市),会期四天研讨两天,会务安排考察两天。
五、会务费
凡参加论坛的每位同志须交会务费1280元,住宿费用自理。
六、论坛报名:清华大学 刑诉法论坛秘书组 联系人:赛塞、于佩丽老师电话:010-62773364、62788907、13521378867 传真:010-62794638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建筑馆北楼315室司法培训中心 邮编:100084电子信箱:law@mail.itsinghua.com lawyer@mail.tsinghua.edu.cn七、其它事项与会代表撰写的论文或论文提纲可以发往 lawyer@mail.tsinghua.edu.cn,优秀征文将刊印成册,并且推荐到全国中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欢迎与会代表踊跃投稿,确因时间较紧,来不及提交论文也可以作为正式代表出席会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协助此次论坛工作。会前,论坛秘书组将根据报名表联系方式告知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具体事项。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司法培训中心200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