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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圻“被同居”名誉受损案开庭 双方均愿和解
发布时间:2011/12/16 11:18:16 点击数:导读:时间:2011-12-1510:28来源:互联网点击:175次google_p…时间:2011-12-15 10:28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175次《成都晚报》因刊登老演员王学圻与范冰冰同居的文章而惹上名誉权官司,王学圻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在全国范围内赔礼道歉并索赔5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朝阳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成都晚报》当庭承认刊发文章前没有与当事人核实而存在过错,并向王学圻表示歉意。双方均表示愿意和解,具体方案拟庭后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