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相关办事程序

  发布时间:2009/5/9 17:30:03 点击数:
导读:年度备案程序  根据司法部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中规定: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  1、登陆www.bjsk.com.cn网上…

年度备案程序

  根据司法部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中规定: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

  1、登陆www.bjsk.com.cn 网上进行年度备案申请,修改相关信息;

  2、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北京市司法局司法国家考试处进行年度备案。

  变更备案程序

  根据司法部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中规定: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

  1、登陆www.bjsk.com.cn 网上进行变更备案申请,修改相关信息;

  2、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职业变更的有效证明(任命书、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到北京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办理变更备案确认手续。

  法律职业资格审核程序

  通过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1、登陆www.bjsk.com.cn 网上进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修改相关信息。

  2、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本年度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当地公安机关户籍证明(放宽学历条件地区考生)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审核。

  3、由司法考试机构初审后上报司法部审批,合格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因户籍迁移、工作变动,本人应向其迁入地司法考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办理迁移手续: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档案调入北京进行登记注册的:

  1、登陆www.bjsk.com.cn 网上进行备案迁移申请,填写相关信息;

  2、持本人书面申请、北京市户口、用人部门或机构证明已正式录用的公函、身份证、资格证书副本及复印件(A4纸)到北京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办理相关手续;

  3、每年在北京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进行年度备案(见年度备案程序)。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档案调至外地进行登记注册的:

  1、登陆www.bjsk.com.cn 网上进行备案迁移申请,填写相关信息;

  2、持相关证明向迁入地司法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3、经北京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审核批准后,将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转出至迁入地司法考试机构。

  4、每年在迁入地司法考试机构进行年度备案。

北京市司法行政网

上一篇: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变化预测 下一篇:大四学生司法考试过关六绝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