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9-1089-5797

  • 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合同纠纷
  • 婚姻继承
  • 房产纠纷
  • 建设工程
  • 刑事辩护
  • 公司法务
  • 法律顾问
  • 法律文书
  • 诉讼指南
  • 在线咨询
首席律师

247b13bd-7430-427a-9b0d-7b7c4ac4b06a.jpg
周国志律师

最新推荐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 
  • 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您现在的位置:北京律师网 >> 留言咨询
咨询问题
关于物业费的问题 已回复2012/9/26 21:19:59
从2007年住到此小区至今,我们仅交纳过2007年下半年的物业费,以后这几年大概每年9月份物业公司会贴一张告示在电梯口让各住户交纳物业费,但我们一直都没有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从未找我们催收过。直至上周五物业在电梯间贴出了一张“公正处保全证据备案封单”让未交纳物业费的住户下月中旬前交纳前欠缴的所有物业费否则承担一些法律后果的文书,今天我又收到了物业公司盖有公章的“催缴通知”,请问我应当如实交纳这五年的物业费吗?
律师回复
呵呵,看来该物业公司是动了心思的,我国法律规定一般诉讼时效2年,物业公司找来公证处应该是为了证明期间一直在向你们追要物业费,诉讼时效中断。这样物业公司在这五年期间需要至少需要公证过2次,否则你就不用付清全部欠缴的物业费。但是,如果人家拿出的全部时效中断的证据,你们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你们手里应该收集一些物业公司违约的证据,以此作为不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9/26 21:49:34

全国法律咨询热线

139-1089-5797

本网站属公益性法律咨询与普法网站,版权所有,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手机(微信):13910895797

北京律师网

www.zlawyer148.com

  • 律师简介
  • 房产纠纷
  • 建设工程
  • 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 在线咨询
  • 管理登录

技术支持:中律易站

Copyright © 2020 zlawyer14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7071373号-3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