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已回复2010/7/7 17:11:38
98年5月份,我爸爸.妈妈刑拘期间正遇房屋拆迁,因属经济案件,涉及到房产,被诱骗.胁迫签字转让房屋所属权(此房属于临街营业门市房,两层334平米左右)当时爸爸在签字的时候说要流出我和奶奶的住处,可他们根本就没这样做,至使我和年迈的奶奶一直流落。我现在想问一下,他们这样诱骗.胁迫产生的那个所属权是合法.有效的吗?我们现在有没有权利要回属于我们的房产?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行为存在被欺骗或被胁迫的,不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可以撤销的行为。但能否追回房屋取决多方面原因,你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7/8 13: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