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离婚应如何办理???
已回复2010/2/8 19:32:37
您好:咨询一下
1. 2006年结婚,没有小孩,婚后两人一直和婆婆住。到2008年底因男方一直不爱回家,吵架等原因,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男方搬到外面住了,随后女方因不能面对婆婆和空屋,也搬到外面住了。一年后,女方想通了,想办理离婚了,请问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2. 财产方面是男方名下房一套是婚前一次性付清的,婚后只有男方名下的一辆车,但是是男方家里掏钱买的,两人属于月光族没有存款,女方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目前住在自己的父母家里。请问应如何分割财产?女方的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3.男方不管女方感受,搬出去住,是否应给予女方一定的精神赔偿?
你们可以就共同财产,债务,等问题进行书面协商约定,然后到你们领取结婚证的民政部门直接办理离婚手续,至于其他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依法裁决.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2/8 21:2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