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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如何维权(续)
已回复
2009/9/9 14:46:32
法院认为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那法院就有权将房屋裁定给丙吗?如果没有,那么就没有效力强弱之说,因为两者都是无效的。如果有,那么依据《土地管理法》将甲乙之间的合同认定为无效,又裁定房屋归丙,是不是说通过买卖的转让就是无效的,通过裁定的转让就是有效的呢?
律师回复
您好,建议你有时间的时候到律师所当面咨询或电话咨询,不是几句话的事情.
回复人:
回复时间:
2009/9/17 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