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向我抵押借款
已回复2009/6/25 10:04:52
近日有朋友抵押其母亲的房产向我借款10万。但是房子的产权是其母亲的,借款期限为一年,每个月按百分之三偿还我利息,一年后偿还本金,如还不上其母亲的房产归我所有。请问此项合同我应该如何签订。听说还要到公证部门公证其母亲的房产归我朋友支配,是这样吗?
朋友关系还挺好的,但是还害怕朋友还不上钱,朋友做不成,钱还没了。着实有点担心啊,请律师给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谢谢。dellated@163.com这是我的邮箱谢谢啦。
这样的约定没有法律约束力,房屋作为不动产应该办理抵押登记后才具有抵押担保的法律效力,你公证也没有用。建议,其母亲出面作为抵押担保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就可以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6/25 18: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