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任定
已回复2006/11/20 23:25:00
我在工作时间以外,单位组织的打蓝球活动中受伤(左脚跟毽短裂).单位答复为不算工伤?我想问您这种说法对吗?
单位的答复是不对的,应该认定为工伤。所谓工作时间并非只是平时固定的上班时间;所谓工作地点也并非只是狭义的办公室、车间等上班地点。只要是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而给职工安排的与公务有关的各项任务,都可以视为工作。你参加单位组织的篮球活动是积极投身企业文化建设,可以说是积极工作的表现,因此受到的伤害应该属于工伤。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11/24 8:49:27